华研精机:《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5] 审核与会议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要求开临时会议[13]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5] 记录保存与规则施行 - 会议记录连同授权委托书保存十年[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