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 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1 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 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