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14]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特殊事项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3]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累积投票制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5]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股利派发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9] 董事会授权 - 普通决议事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规则执行 - 本规则如与后续法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3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美农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