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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奥尼电子奥尼电子(SZ:301189)2023-12-06 19:1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 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 事长并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