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尼电子: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奥尼电子奥尼电子(SZ:301189)2023-12-06 19:11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