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12]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时应及时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及时预报重大信息[16]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7]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报告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1]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1] - 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本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执行[24]
唯科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