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控 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 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 证券、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