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规则修订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于2024年4月15日修订并实施[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提前两日发通知[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7] - 所作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2] - 通讯表决结果需书面确认[22] 保密与记录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3] - 现场会议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25]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25] - 记录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6] 决议通报与保存 - 决议生效当日向董事会通报表决结果[27]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8] 后续跟踪 - 委员或秘书及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9] - 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30]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