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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宏源药业宏源药业(SZ:301246)2024-04-22 20:56

公司章程修改 -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备案手续[14] - 《公司章程》修订后详见巨潮资讯网[13] 股东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4]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或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由独立董事任主任[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8]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一名[9] 监事会设置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9] 公积金与股利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2]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 - 备查文件包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17] - 备查文件包含《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