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不符规定六十日内补选[4] 职责与选任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6] - 选任需经七个步骤[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