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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宏源药业宏源药业(SZ:301246)2024-04-22 20:5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