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3] - 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1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并更新[10] - 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防内幕交易[11] 披露义务人 - 公司董事等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控股股东等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披露义务[11] 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12] - 信息在指定媒体发布,不先于指定媒体在其他渠道透露[13] - 定期和临时报告在指定网站披露,内容不一致需报告[1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完成[17]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完成[1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17] -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2]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立即披露[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立即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法院禁止转让立即披露[25]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30] 担保与关联交易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35] - 披露担保事项需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3] - 关联交易说明成交价格与帐面值等差异原因及利益转移方向[36] - 披露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目的及对公司影响[36] - 披露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36] 报告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40]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41]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发布[41] 指定媒体与豁免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45] - 定期报告等还载于指定证券交易所网站[45] - 符合条件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需登记归档[47] 机构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48] - 相关信息未泄露[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51]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51]
同星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