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构成 - 由3 - 7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9]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出席[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记录与制度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