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决策流程 - 人力资源部提供资料,各职能部门配合[10]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11] 方案审议 - 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