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