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 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