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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内部审计制度
301260格力博(301260)2024-02-02 20:34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均接受本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格力博(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规 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