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 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公司对外 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