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格力博: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260格力博(301260)2024-02-02 20:34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 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名,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条 为明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 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