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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01273瑞晨环保(301273)2023-09-20 19:34

激励计划人员与数量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30人均为核心骨干员工[11]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11] - 首次授予核心骨干员工限制性股票101.70万股,占授予总数83.57%,占总股本1.42%[13]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6.43%,占总股本0.28%[13] - 首次与预留合计限制性股票121.70万股,占授予总数100%,占总股本1.70%[13]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18] - 若预留授予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之后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18][19]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每股14.93元[20] 业绩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在2023 - 2025年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24]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触发值不低于4.40亿元,目标值不低于4.60亿元[25]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30亿元[26]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8.40亿元[26] - 公司营业收入值A≥目标值An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为100%;触发值Am≤A<目标值An时,X为80%;A<触发值Am时,X为0[26]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A、B+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评级为C时为50%,评级为D时为0[27]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7] - 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4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瑞晨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