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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瑞晨环保瑞晨环保(SZ:301273)2023-09-20 19:34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8月17日由上海瑞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8] - 2022年7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301273[8]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64.1792万元[9] - 经营期限为2010年10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9] 激励计划相关 - 2023年9月20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4]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16][23]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0人[19] - 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不涉及特定人员[19]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1][23] - 董事会表决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董事无需回避[25] 流程安排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5] - 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15]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5] - 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董事会首次授予股票[16] - 相关会议结束后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