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 - 公司2023年9月20日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30日,方式为公司内部张贴[3][4]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5] 激励对象 - 需具备《公司法》等规定任职资格,基本情况属实[7] - 均为公告激励计划时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7] - 最近12个月无不当情况,不包括特定人员[7] 监事会意见 -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