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实施审计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2] - 审计终结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2] - 被审计单位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3] - 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5] - 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5] 审计报告提交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 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6] - 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内部控制披露与考核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评价报告及意见[24]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4] - 违规视情节处分[24]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