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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瑞晨环保瑞晨环保(SZ:301273)2024-05-27 19:2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审计委员会其他 - 会议表决可通讯,记录保存十年[14][16]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8]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