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姓名:贾发亮 2023 年 8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