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新能源连接器生产基地 的事项。 独立董事:吴尚杰、李郁明、纪智慧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 一、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新能源连接器生产基地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新能源连接器生产基 地,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