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珠城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号)同意 注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283,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097,501,1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0,292,970.10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