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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4年4月修订)
珠城科技珠城科技(SZ:301280)2024-04-02 16:17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廉洁从业建设,确保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