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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4年4月修订)
珠城科技珠城科技(SZ:301280)2024-04-02 16:17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