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工作安排 - 成员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秘书提前三天通知会议,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5]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文件管理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议案流程 - 会议通过的议案等由董事会秘书报公司董事会审议[21] 规则说明 - “以上”“至少”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20] 信息保护 -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公司制度信息及附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