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任期与履职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2]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及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