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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东星医疗东星医疗(SZ:301290)2024-04-21 15:34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期限30日[1][2] -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决策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 - 重大交易满足多项条件之一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4][5]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和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满足条件由董事会决议[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分配[7]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重大投资支出指累计超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最低要求[7][8][9]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及3年累计分配利润有要求[8] - 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和调整有相应表决和沟通要求[8][9][11][12][14] - 监事会监督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等情况[1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