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回购情况 - 公司拟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期限12个月[1] - 截至2023年11月29日,累计回购982,550股,占比0.8941%,金额49,942,626.63元[2] - 实际回购资金达3000万下限且未超6000万上限,方案实施完毕[4] 合规情况 - 自披露方案至公告前一日,相关主体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6] - 首次回购时间等符合规定,未在禁止期间回购[7] - 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未超规定[8] - 回购股份委托价格等符合要求[8] 影响与安排 - 回购不影响公司财务、经营等,不改变控股权及上市地位[5] - 假设用于激励或计划并锁定,限售股比例变为75.89%,流通股变为24.11%[9] - 回购股份存专用账户,未使用部分36个月内未用完将注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