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建 漆小川 闫雯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恩威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