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未发现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