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 的其他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