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监事依法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干涉。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