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9月)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明确公司对外投资 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科净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 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 (包括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但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一)借款或委托贷款; (二)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 (四) 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