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 监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5] - 董事会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监事票数须达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8] - 得票相同且超半数、超应选人数时进行第二轮选举[8] - 符合当选条件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9] 累积投票制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股份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7]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股份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8] - 选举监事投票权数=股份数×应选监事人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