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相关制度修订议案[1] - 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度6项[4] -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4]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其他内容不变[9] 公司治理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审计资产总额30%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现任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6]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现金分红优先[7]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 三种情形及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不分配利润[8]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