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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天山电子天山电子(SZ:301379)2023-11-13 19:2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 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