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本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嗣纬先生、王嗣缜先 生,王嗣纬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