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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3-08-29 19: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 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 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