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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3-09-18 18:21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