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1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9]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若涉及特定事项,须经2/3以上通过[3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4]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35] -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5] -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36] - 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36] - 候选人数多于章程规定人数时,股东投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章程规定人数,选票总和不得超有权取得的选票数[36]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决议撤销与保存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43][44]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44] 其他 - 新任董事、监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48] -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48] - 任何人对会议有不同意见或新议题,应按章程规定程序提议召开新股东会,不得要求修改会议记录[49] - 会议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9]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欣灵电气: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