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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达新材恒达新材(SZ:301469)2023-12-08 18: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