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固高科技固高科技(SZ:301510)2024-04-21 15:58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适用范围与配合义务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有配合义务[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0]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3] 重大事项处理 - 涉及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3] 登记备案与报备 - 各部门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4] - 知情人及时告知情况,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核实后向深圳证监局、深交所报备[14][15] 保密要求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公司明确其义务和违规责任[17] - 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人员范围,专人报送和保管文件[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7] 责任追究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公司向部分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18][19] - 知情人违规,公司处罚、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8]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现违规核实并追责[19] - 两个工作日内将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圳证监局[1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规定按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