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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多浦乐多浦乐(SZ:301528)2024-04-23 19:47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7] - 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方有效[8] 会议记录与制度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9] - 记录应包含召开日期、地点等内容[10] - 独立董事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