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贝隆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1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