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 --- | --- | | 号 | | ...